第121章 美味的分享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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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雪橇拉到李家庄广场时,整个李家庄都轰动了,个个呼朋唤友,都跑过来围观。

李爸李妈看见衣衫褴褛的李达,心惊肉跳的把他拉过来四处检查,看看是不是少了什么“零件”?

只有谭震没人理睬,虽然他已经拥有了一米六的个头,可是在一米八的大牛哥和一米七的李达映衬下,实在太过渺小。

在大家的眼里,这就是个小屁孩,充其量也就是个打酱油的。

他们围在李达和大牛哥的旁边,热切询问整个捕猎的过程,因为谭震提前打了招呼,不得暴露谭震有手枪的事情。

于是故事的主角变成了英勇无畏的李达同学,他在这场捕猎行动中,拿着家中猎枪,机智勇敢的面对野猪和群狼的攻击。

面不改色,沉着冷静的左右出击,终于将他们全部消灭。

衣服和裤子上的破洞就是他们勇斗野狼的明证,尽管有人质疑猎物身上伤口太小,好像不是猎枪所为。

但是很快大牛哥就站出来证明李达同学的“神奇枪法”,高速运行的子弹穿过猎物后飞向远方,一个小小的弹洞也足以令野兽流干鲜血,直至毙命。

接下来就是“分赃大会”,李爸和村里人开始在村里的操场架设灶台,杀猪杀狼,狼皮被拔了下来,李爸说腌制阴干后可以卖个好价钱。

狼的内脏全部扔掉了,大家都不敢吃,“狼心狗肺”的道理大家都懂的。

狼肉和野猪肉一部分现场宰杀售卖,一部分分给三个人带回家。

谭震喜欢吃野鸡肉,唯一的几只野鸡全给了他,他还拿了五十多斤野猪肉回家,准备放冰箱里慢慢吃。

本来还有狼肉的,不过他没要,他实在有些畏惧,寄生虫是狼体内一个可怕的隐患,他可不想去尝试。

野狼是食肉动物,喜食腐烂的动物尸体,即便尸体也不放过。

谭震记得今年的审判枪决,就有不少死刑犯枪决后被草草葬在后山,结果几天后就有人发现尸体不见了,旁边全是野狼的爪印。

谭震膈应的慌,这个狼肉,他是打死也不会吃的!

谭震不吃,不代表别人不喜欢,很多人都蜂拥而来要买狼肉。

本来准备卖一元一斤的狼肉被卖到两元一斤,就这晚来的人还没有机会。

宜城地处五岭山区,虽然听到有人说起过狼,但真正见过狼的人很少。

物以稀为贵,很多人出于好奇,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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